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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

— 2017-12-11 —

 

为加强我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中心需要,本次考核招聘5个岗位共11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考核招聘由市卫计委会同我中心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到我中心参加相关考核。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3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投递简历(请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应聘者按岗位要求持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要求请详见《重庆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六、对于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博士研究生中心将作为人才引进,享受中心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中心竭诚欢迎各位有志者积极报名。

附件: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考核).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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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歌乐山院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黄桷湾2号 (平顶山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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