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新冠应急后勤零星物资协议供货比选项目
— 2022-11-06 —浏览: 次
(邀请单位)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后勤零星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发《关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试运行的通知》精神,根据2022年8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新冠隔离酒店医务人员用新冠防控物资实施紧急采购。鉴于新冠疫情日益严重,歌乐山院区周边道路封控,部分协议供货商无法及时送达新冠防控应急物资,拟在入围供货商中进行邀请招标确定我中心新冠防控后勤零星物资供货的协议供货。采购目录为日杂等应急物资。欢迎收到书面邀请比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招标内容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日杂等后勤零星物资采购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比选,竞争性比选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之间不能存在交叉股东关系。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接到我中心邀请函的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6日起,在我中心后勤保障科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综合楼后勤保障科)
(七)开标时间:另行安排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邹老师 钱老师
电 话: 023-65501131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歌乐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结核与综合门诊:023-65552021(上班时间)
感染及HIV门诊:023-65301073(上班时间)
行政总值班:023-65507110(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平顶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黄桷湾2号
门诊咨询台:023-65352800(上班时间)
综合办:023-65535916(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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