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艾滋病从消除歧视开始
— 2012-12-17 —浏览: 次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表示,由于社会歧视存在,有高危行为的人不主动寻求或不愿接受检测,导致我国有近一半的艾滋病感染者没有被发现,增加了传播的风险。这沉重的事实,令人难以释怀。
近半感染者未被发现,折射出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就医率低下的严峻形势。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因手术输血感染病毒,却一直不敢正视病情。服用偏方之后,在未经检查的情况下竟然“自以为治愈”,如果不是后来因病就医期间被再次确认艾滋病感染,他恐怕还将继续自欺欺人下去。
“自欺欺人”的背后,是感染者心理上背负的巨大社会压力。尽管多年来的知识普及始终提醒人们,艾滋病的感染渠道较多,不能把艾滋病感染跟吸毒、滥性、生活不检点画等号,但很多人一提及艾滋病,仍然难以摆脱恐惧、憎恶、歧视等负面情绪,存在这种心态的甚至不乏医务人员。就在不久前,天津一名肺癌患者因在手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求医屡遭拒绝,最终他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才得以接受手术。
医院尚且如此,艾滋病感染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境遇可想而知。社会的歧视,让许多高危性行为者不愿接受病毒检测,增加了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风险。长期缺乏治疗和孤独,折磨着艾滋病毒感染者的身心。在生命质量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他们中有的人迫于生计从事着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极个别人甚至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不惜以身试法,报复社会。
“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看望艾滋病患者时所强调的那样,防治艾滋,有治无类。不论艾滋病感染者是从什么渠道感染病毒的,他们都是弱者、是受害者,我们都不应该抛弃他们,对他们的歧视是社会的耻辱。艾滋病感染者有有尊严生活的权利,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让他们找到治疗的途径和合适的生活方式,提高他们的权益保护水平,帮助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治疗的信心。这既是救治抚慰艾滋病感染者的需要,也是建设公平、公正社会的应有之义。
在发达国家,艾滋病已成为一种“可控疾病”,患者死亡率、母婴传染率都明显降低,大多数患者已能在药物的帮助下长期带病生活。取下有色眼镜,彻底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让他们获得走进医院的勇气和条件,这是对他们的保护,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保护。
艾滋病往往与贫困伴生,要让感染者得到有效的治疗,除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外,还应该加强医疗救助,使贫困家庭的艾滋病感染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防治艾滋病是复杂的医学问题,也是紧迫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需要全民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只有如此,才能鼓舞起与艾滋病魔勇敢抗争的决心和信心,让我们的社会更安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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